领导干部上讲台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讲
时间:2022-12-13
来源:原创
作者:刘芮彤
编辑:彭竞男
录入:刘芮彤
审核:于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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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传达工作,积极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质效,12月 1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泓同志为全体干警讲授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于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照条例一一解读,重点解读了信访工作的原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她谈到,《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第一部法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意义,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内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信访工作的重点有了更深层次的把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以《条例》要求为信访工作指引,能动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质效,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于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照条例一一解读,重点解读了信访工作的原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她谈到,《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第一部法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意义,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内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信访工作的重点有了更深层次的把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以《条例》要求为信访工作指引,能动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质效,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