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管”促“都管” 万家灯火有我守护
时间:2022-01-31
来源:原创
作者:刘东
编辑:彭竞男
录入:刘东
审核:于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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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县委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查十治等重点任务,1月26日17时至19时、1月27日上午,杜尔伯特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学东同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逯新忠同志亲自带队,会同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首次采用“联动+排查+宣传”的模式,深入辖区广胜烟花爆竹销售处及批发存储仓库等地开展联合检查,达到以“我管”促“都管”的目的。

检查组对辖区所有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开展“地毯式”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相关手续证件,烟花爆竹的储存、摆放、消防安全措施等进行逐一排查。对经营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储存,是否私自搭建库房、走廊等用于储存货品,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在检测有效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外包装箱上流向标识码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销售商户存在安全警示标志张贴不规范、未设置安全距离及专区存放烟花爆竹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对商户进行口头告知和批评教育,要求商户立即整改。
随后,检查组又来到位于烟筒屯镇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点及仓储库房,详细查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运输车辆等台账和设施设备,要求企业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目前,已完成对辖区批发零售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出的12条安全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对接,形成强大合力,防范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人民过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新年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