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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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蒙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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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院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重大事项42件。其中院领导15件,第一检察部9件,第二检察部9件,第三检察部3件,第四检察部2件,政治部1件,办公室3件。
下一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其《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推进“三个规定”学习培训,持续坚持“逢问必录”,定期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接待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