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启“一站式”办理不起诉案件新模式
时间:2022-01-27
来源:原创
作者:刘慧子
编辑:彭竞男
录入:刘慧子
审核:于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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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自愿认罪认罚,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再也不酒驾了。”被不起诉人候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真诚悔悟地说道。

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根据案件情况,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发挥1+1+1>3效应。2022年1月24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连环湖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对两起拟不起诉危险驾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学东同志全程主持相关会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及值班律师受邀参会。该院还邀请了连环湖镇居民、镇政府工作人员旁听会议。承办检察官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该院向两名被不起诉人公开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意见书》一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公开送达。
案件经过:该两起不起诉案件,均是由于被不起诉人法律意识淡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经法医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鉴于两名被不起诉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未发生事故,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20毫克/100毫升,且认罪认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曹学东检察长表示,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既是本院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举措,也是本院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刑事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在刑事司法办案中,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坚决摒弃“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一刀切做法,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权。今后,将以集中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作为常态化办案模式之一,案件范围将覆盖所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平正义触得到、能参与、受监督。

案件经过:该两起不起诉案件,均是由于被不起诉人法律意识淡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经法医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鉴于两名被不起诉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未发生事故,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20毫克/100毫升,且认罪认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曹学东检察长表示,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既是本院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举措,也是本院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刑事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在刑事司法办案中,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坚决摒弃“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一刀切做法,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权。今后,将以集中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作为常态化办案模式之一,案件范围将覆盖所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平正义触得到、能参与、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