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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随案出庭”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17-06-25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展永发

编辑:王培琦

录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

审核: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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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公诉标准办案”是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重要举措,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反贪部门强化与公诉部门的联动对接,采取反贪干警“随案出庭”的办法,树立“公诉引导侦查”的导向,聚焦犯罪行为开展办案实践,提高办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悉心观摩反思办案。每有反贪案件开庭,该院反贪干警能出庭的都出庭旁听,作为旁观者、学习者理性平和全程参与庭审过程,认真观察嫌疑人翻供的角度在哪里、哪里是证据链条的薄弱处,逐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惯性思维,仔细观摩律师更专业、更苛刻的辩护和反击,在头脑中回放具体办案环节与之印证,从中理清办案中的疏漏之处。2015年以来,12次反贪案件庭审,反贪局均全员全程参与。

  做好总结积累经验。推行“反贪听案札记”制度,庭审结束后,反贪干警第一时间撰写听案札记,按照庭审中所受启发,总结从受案到结案到诉讼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分析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突破口供等环节的得失,形成具体的案件评查和个人感悟,形成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通过撰写听案札记养成了爱动脑、勤思考、能研究的习惯,达到步步深入、层层递进、逐渐提高的目的。

  学以致用主导办案。庭审后,根据嫌疑人和律师的“反击突破”,制定“疏漏清单”,结合听案札记的反思总结,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学习“对手”的意见,完善自身的办案行为,达到“向对手学习,提高自己”的目的,从而以更高标准固化证据链条,避免出现案件线索流失、改变案件定性、罪行深挖不足等现象,进一步提高反贪司法效能,提高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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