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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兑现8万举报奖金

时间:2019-06-02

来源: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彭竞男

录入:彭竞男

审核: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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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大庆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兑现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会上同时公布了新修改的《大庆市黑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举报奖励办法》(已实行)以及《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自5月21日起实行),还就涉黑涉恶举报内容、范围、奖金等方面的变化与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举报平台上线开通等热点问题,逐一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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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显著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全面落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一方面重拳打击、依法严惩,另一方面重视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黑恶犯罪案件41起,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起,涉嫌恶势力集团(团伙)犯罪案件36起,抓获涉案人员381名,破获各类案件452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28亿元。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6件229人,依法提起公诉37件223人。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4件207人,审结17件8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重刑率26.74%;判处罚金178.9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49.7万余元,依法收缴违法所得80万元。

  同时,全市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6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0件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6人;对全市村“两委”成员逐一筛查建档,清理涉黑涉恶和曾受刑事处罚村干部73人,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3个,撤换党支部书记42人。

  另外,全市侦办黑恶案件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全市治安形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1%,命案下降45%,交通肇事亡人逃逸案件下降50%,涉油案件下降12.3%。

  在当日的发布会上,根据相关的举报奖励办法,还对为我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4名有功举报人员集中兑现奖励,共颁发奖金8万元,每人获得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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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度提高 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这次举报奖励的内容有所增加,奖励的范围有所扩大,请问提供什么样的举报线索能够得到相应的奖励金额呢?”

  在答记者问环节,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扫黑办副主任何敏怀介绍,根据新修改的《大庆市黑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5万元至2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3万元至8万元;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5000元至3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证人证言在黑恶霸痞案件性质认定和移送起诉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获重复奖励。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另外,为了充分调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家属)举报、检举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积极性,公安部门还开展第二战场线索深挖专项行动。具体来说,首先对于举报、检举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认定为立功或重大立功;对于未决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已决犯,可不受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限制,予以减刑。其次,对于举报、检举涉恶案件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认定为立功;对于未决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减少基准刑的20%;对于已决犯,予以减刑。第三,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可酌情予以减期。

  举报人可通过多种方式领取奖金

  “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被认定有效后,举报人的奖金领取方式有哪些”?对此,市扫黑办线索受理中心督办组组长李彦民告诉记者,举报人到市扫黑办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须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到市扫黑办指定地点或匿名举报人本人提供的地点,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发现黑恶线索 动动手指即可举报

  “举报人有哪些方式能够举报、提供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对此,李彦民介绍,为最大限度地发动和鼓励民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全市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在原有的举报电话(0459—6158199/0459—110)、邮箱(dqshceb@163.com)和邮政信箱(大庆邮政333号信箱)举报方式基础上,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举报平台正式上线开通,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轻松举报。

  广大群众无需注册,只需扫描举报平台的微信二维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大庆政法(daqingzhengfa)并在其右下角点击“扫黑举报”均可进入该平台;在进入上述平台后,浏览完须知、规定,然后点击下方“我同意”,便可进入举报信息界面、填写相关信息,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该平台由市扫黑除恶办专人管理,按照扫黑除恶线索管理规定会及时处理举报线索,同时对于举报人的信息、举报内容,严格按照保密制度予以管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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