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学习典型案例剖析研讨会
时间:2022-02-13
来源:原创
作者:孙爽
编辑:彭竞男
录入:孙爽
审核:于立梅
2月8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学东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各部主任、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通报用鲜活的案例给检察干警敲响警钟,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各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围绕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工作职责及下步打算等依次发言。

检察长曹学东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为民司法。作为基层检察院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办案干警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无论是人命关天的重大案件,还是所谓的“轻微案件”“简单案件”“小案件”,都要尽到审慎义务,依法履行客观公正职责,全面细致审查证据、依法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精准指出了检察履职的本质要求,对于这9起典型案例,我们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在今后的检察监督工作中,我们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同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衔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把好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办案是案件办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保障。无论哪个办案环节,无论何种办案模式,检察人员办案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审查把关工作,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新的背景下,我们更要切实增强依法办案责任,严格落实检察权规范运行的要求,确保各环节不流于形式。对于重大、敏感案件,更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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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学东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各部主任、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通报用鲜活的案例给检察干警敲响警钟,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各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围绕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工作职责及下步打算等依次发言。

检察长曹学东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为民司法。作为基层检察院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办案干警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无论是人命关天的重大案件,还是所谓的“轻微案件”“简单案件”“小案件”,都要尽到审慎义务,依法履行客观公正职责,全面细致审查证据、依法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精准指出了检察履职的本质要求,对于这9起典型案例,我们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在今后的检察监督工作中,我们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同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衔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把好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办案是案件办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保障。无论哪个办案环节,无论何种办案模式,检察人员办案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审查把关工作,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新的背景下,我们更要切实增强依法办案责任,严格落实检察权规范运行的要求,确保各环节不流于形式。对于重大、敏感案件,更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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